前言
本 标 准 根据美国试验与材料协会标准ASTM D 4156-2001《女式成人及儿童针织运动服用织物的标准性能规格》起草。本标准与ASTM D 4156-2001标准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 标 准 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 标 准 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会归口。
本 标 准 主要起草单位:国家针织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北京市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一站、深圳市默根服装有限公司。
本 标 准 主要起草人:刘凤荣、杨志敏、张岩峰、李光亮。
本 标 准 为首次发布。
针织学生服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针织学生服的号型、要求、试验方法、判定规则、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针织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针织学生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 列 文 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 50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2 50-1995,idtI SO 105-A02:1993)
GB 25 1 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GB 251-1995,idtI SO 105-A03:1993)
GB /T 1335.1 一1335.3 服装号型
GB /T 2 910 纺织品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GB/T 2910-1997,egvI SO 1833:1977)
GB / T 2911 纺织品三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GB/T 2911-1997,egvI SO 5088:1976)
GB / T 2912.1 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I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 /T 3920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GB/T 3920-1997,egvI SO 105-X12:1993)
GB /T 3921.1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洗色牢度:试验1(GB/T 3921.1 -1997,egvI SO 105-001:1989)
GB /T 3922 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GB/T 3922-1995,egvI SO 105-E04:1994)
GB /T 4 856 针棉织品包装
GB /T 4 802.1 纺织品织物起球试验圆轨迹法
GB 5 296 .4 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 /T 6 411 棉针织内衣规格尺寸系列
GB /T 7573 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GB/T 7573-2002,ISO 3071:1980,MOD)
GB /T 8629 纺织品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GB/T 8629-2001,egvI SO 6330:2000)
GB /T 8878 棉针织内衣
GB /T 14576 纺织品耐光、汗复合色牢度试验方法
FZ /T 0 1031-1993 针织物和弹性机织物接缝强力和伸长率的测定抓样拉伸法
FZ /T 0 1 053 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FZ /T 0 1057.1-01057.1 1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FZ /T 0 1095 纺织品氨纶产品纤维含量的试验方法
G SB 1 6-1523-2002 针织物起毛起球样照
3 号型
针织学生服号型设置按GB/T 1335.1--1335.3或GB/T 6411规定选用执行。
4 要求
要求分为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两个方面。内在质量包括弹子顶破强力、接缝强力、水洗尺寸变化率、水洗后扭曲率、耐洗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起球、甲醛含量、pH值、纤维含量等项指标外观质量包括表面疵点、规格尺寸偏差、本身尺寸差异、缝制规定等项指标。
4.飞分等规定
4.1.1 针织学生服的质量等级分为优等品和一等品两个品等。
4. 1.2 针织学生服的质量定等:内在质量按批评等,外观质量按件评等,二者结合以最低等级定等。
4.2 内在质11要求
4.2. 1 内在质量要求见表
4.2.2 内在质量各项指标以检验结果最低一项作为该批产品的评等依据。
4.2.3 当织物中一种纤维的标注含量在10%及以下时,其实际含量不得少于其本身标注含量值的70%。
4.2.4 磨毛、起绒类产品不考核起球
4.2.5 弹性织物不考核横向水洗尺寸变化率短裤不考核水洗尺寸变化率。
4. 3 外观质且要求
4.3. 1 外观质量评等按表面疵点、规格尺寸偏差、本身尺寸差异、缝制规定的评等来决定。在同一件产
品上存在不同品等的外观疵点时,按最低品等疵点评等。
4.3.2 表面疵点评等规定
4.3.2.1 表面疵点评等规定见表2.
4.3.2.2 在同一件产品上只允许有两个同等级的极限表面疵点,超过者降一个等级。
4.3. 3 规格尺寸偏差见表3.
4.3.4 本身尺寸差异见表4
4.3.5 成衣测量部位及规定(精确至0.1 cm)
4.3.5.1长 袖衫测量部位见图1,
4.3.5.2半 袖衫测量部位见图2e
4.3.5.3裤 子横向测量部位见图3.
4.3.5.4裤 子直向测量部位见图40
1— 衣长;
2一一胸宽;
3— 袖长;
4— 单肩宽;
5一一挂肩
图1 长袖衫测f部位
1— 衣长;
2— 胸宽;
3— 袖长;
4— 单肩宽;
5— 挂肩
半袖衫测t部位
4- 腰宽
裤子横向测t部位
1- 裤长;
2— 直档;
3一一横挡。
4.3.5. 5 成衣测量部位规定见表5
4.3.6 缝制规定
4.3.6. 1 合肩处,应加衬本料直纹条或纱带,在包缝机上缝制。
4.3.6.2 合缝处明缝迹用四线或五线包缝机缝制
4.3.6.3 平缝机的针迹缝到边口处,应打回针
4.3.6.4 沿边包缝合缝处应打回针或加固。
4.3.6.5 双针机绷缝:凡上领用包缝机缝制者,后领部位用双针机绷缝或包领条
4.3.6.6 领型端正,门襟平直,拉链滑顺,不能拉脱,熨烫平整,线头修清
4.3.6.7 采用适合于面料的钮扣、拉链及金属附件,无残疵洗后不变形,不生锈、不变色。
4.3.6.8 针迹密度规定见表6
4.3.6.9测量针迹密度以一个缝纫过程的中间处计量
4.3.6. 10锁眼机针迹密度按角计量,每厘米长度8针~9针,两端各打套结2针一3针。
4.3.6. 11钉扣的针迹密度,每个扣眼不低于5针。
4.3.6. 12包缝机缝边宽度不低于0.5
4.3.6. 13缝纫针迹密度不得低于表6规定。各部位缝纫线迹20 cm 内不得有两处连续跳针,链缝不允许跳针。
4.3.6. 14各部位缝制线路顺直、整齐、平服、牢固。
4.3.6. 15各部位缝制不能错工、丢工。
5 试验方法
5. 1 抽样数量
5.1.1 外观质量按批随机采样1%-3%,但至少不得少于20件
5.1.2 内在质量按批随机采样5件,不足时可增加件数
5.2 外观质量检验条件
按 G B/ T 8878规定执行。
5.3 试样准备和试验条件
弹 子 顶 破强力、接缝强力、水洗尺寸变化率、水洗后扭曲率试验,在试验前将试样在常温下展开平放
20 h,然后在试验室温度为20℃士20C,相对湿度为65%士3%条件下放置4h后进行试验。
5.4 试验项目
5.4., 弹子顶破强力试验
按 (; B/ T 8878规定执行
5.4.2 接缝强力试验
5.4.2. 1 按FZ/T 01031-1993规定执行采用方法B.
S
5.4.2.2 成品取样部位按FZ/T 01031-1993附录Bo
5.4.3 水洗尺寸变化率试验
5.4.3. 1 水洗尺寸变化率试验方法按GB/T 8878规定执行。
5.4.3.2 水洗尺寸变化率试验测量部位:上衣取衣长与胸宽作为直向和横向的测量部位,衣长以前后
身左右四处的平均值作为计算依据。裤子取侧裤长与中腿作为直向和横向的测量部位,裤长以左右侧
裤长的平均值作为计算依据,横向以左、右中腿宽的平均值作为计算依据。在测量时做出标记,以便水
洗后测量。
5.4.3.3 水洗尺寸变化率测量部位说明见表7.
5.4.3.4 上衣水洗前后测量部位见图5.
图5 上衣水洗前后测 部位
5.4.3.5 裤子水洗前后测量部位见图6
图 6 裤 子 水 洗 前 后 测f 部 位
5.4.4 水洗后扭曲率试验
5.4.4门水洗后扭曲率测量方法:将做完水洗尺寸变化率的成衣平铺在光滑的台上,用手轻轻拍平,每
件成衣以扭斜程度最大的一边测量,以3件的扭曲率平均值作为计算结果。
5.4.4.2 成衣扭曲部位:
5.4.4.2. 1 上衣扭曲部位见图70
5.4.4.2.2 裤子扭曲部位见图8
a一一肋缝与袖窿缝交叉处垂直到底边的点与水洗后侧缝与底边交点间的距离;
e— 肋缝与袖窿缝交叉处垂直到底边的距离。
图 7 上 衣 扭 曲 部 位
a— 内 狈9缝与裤口边交叉点与水洗后内侧缝与底边交点间的距离,
6- 档 底点到裤边口的内侧缝距离
图 8 裤 子 扭 曲 部 位
5.4.4.3 扭曲率计算方法见式(1)(最终结果精确至0.1 ):
式 中 :
F— 扭 曲率,%。
5.4.5 耐洗色牢度试验
按 G B/ T 3921.1 规定执行。
5.4.6 耐汗渍色牢度试验
按 GB / T 3922规定执行。
5.4.7 耐摩擦色牢度试验
按 GB /T 3 92。规定执行,只做直向。
5.4.8 耐光、汗复合色牢度试验
按 G B/ T 14576中B法规定执行。
5.4.9 起球试验
按 G B/ T 4802.1规定执行,其中压力为780 cN,起毛次数。次,起球次数600次,评级按GSB 16
1523-2002评定。
5.4. 10 甲醛含A试验
按 GB /T 2912.1 规定执行其中印花等特殊处理产品试验做印花等特殊处理部分。
5.4.11 pH值试验
按 G B/ T 7573规定执行。
5.4.12 纤维含f试验
按 G B/ T 2910,GB/T 2911,FZ/T 01057.1-01057.1 1,FZ/T 01095等标准规定执行。
5.4. 13 色牢度评级
按 G B2 50,GB 251评定。
6 判定规则
6, 外观质f
6.1.1 外观质量按批计算不符品等率不符品等率在5.0%及以内者,判定该批产品合格,不符品等
率在5.0%以上者,判该批不合格。
6.1.2 内包装标志差错按件计算,不允许有外包装差错。
6,2 内在质t
6.2. 1 弹子顶破强力、接缝强力、水洗后扭曲率、起球检验结果,分别取全部被测试样的算术平均值,合
格者判定该批产品合格,不合格者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2.2 水洗尺寸变化率以全部试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检验结果,合格者判定该批产品合格,不合格者
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若同时存在收缩与倒涨试验结果时,以收缩(或倒涨)的两件试样的算术平均值
作为检验结果,合格者判定该批产品合格,不合格者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2.3 甲醛含量,pH值、纤维含量、耐光汗复合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检
验结果合格者判定该批产品合格,不合格者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2.4 严重影响外观及服用性能的产品不允许。
6.3 复验
6.3. 1 任何一方对所检验的结果有异议时,在规定期限内对所有异议的项目,均可要求复验。
6.3.2 提请复验时,必须保留提请复验数量的全部。
6.3.3 复验时检验数量为初验时数量,复验结果按本标准6.1 ,6. 2 规定执行,以复验结果为准
7 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7. 1 使用说明按GB 5296. 4规定执行。
7.2 产品包装按GB/T 4856或协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