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学生统一着装的意见》,严禁学校自行设计、生产、销售校服、班服和其他学生服装。并规定,学校可免收或减收特困户子女等3类中小学生的着装购置费。
该意见指出,未经南昌市教育局统一着装领导小组批准,任何单位、企业和个人都不得生产、经营中小学生校服,各县(区)各学校不得自行设计、生产、订购学生统一着装;严禁学校自行设计、生产、销售校服、班服和其他学生服装。
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学生增加服装的配备数量,不得以推行统一着装之名销售校服、班服及其他服装,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于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孤儿,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免收或减收其着装购置费。